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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规范医院招标采购代理工作,提升采购效率与服务质量,云浮市妇幼保健院拟通过院内遴选方式,择优遴选5家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承担医院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云浮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委托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医院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本次遴选产生的成交供应商,经医院班子会审议通过后,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库。服务期内,凡达到委托标准的采购项目,将依据正式委托函与入库机构签署代理协议,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下达的委托函为准。
(二)成交数量
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排名前5名的有效参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纳入代理机构库。
(三)代理范围及选取方式
采购项目涵盖货物、服务、工程等类别,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及委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选取方式由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成员经集体讨论在医院遴选机构库中选取一家代理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采购代理业务,为了保证公平性,本轮中选的代理机构,取消其参与下一遴选资格,屏蔽一个轮次后可继续接受选取。
(四)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若入库机构数量不足或无法满足实际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启动增补程序,另行组织遴选补充入库机构。
二、服务内容
中标代理机构须提供以下全流程专业服务:
1.提供采购全过程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明确采购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策略;
2.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场调研,协助编制采购需求方案及实施计划;
3.协助办理进口产品采购相关事宜,包括编制进口产品论证申请表、组织专家论证、复核论证结论等;
4.负责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条款清晰严谨。一般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编制,并经内部审核后提交采购人确认;
5.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及医院官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6.根据项目需要,及时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更正公告),必要时组织现场踏勘或答疑会,回应潜在供应商疑问;
7.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政府采购项目须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非政府采购项目按采购人管理制度组建评审团队;
8.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全程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场协调,并代发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9.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医院官网发布中标(成交)公示和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0.按照报价承诺收取代理服务费,费用包含全流程服务成本。成交后,所有入库机构统一执行本次遴选报价中的标准,确保收费公平;
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整理与移交,包括胶装成册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无需留存的涉密文件,按规定程序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12.必要时协助采购人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确保合同内容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13.负责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异议、质疑及投诉事项,收到诉求后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处理;
14.配合采购人完成审计检查,及时提供或补充相关采购资料;
15.政府采购项目协助完成政府采购平台信息填报;非政府采购项目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与备案;
16.建立健全招标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全过程资料,保存期限自项目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并将归档材料(纸质+电子)提交采购人备案;
17.完成其他与招标代理相关的辅助工作。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内控管理要求
参选机构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代理工作独立、公正、专业。政府采购项目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非政府采购项目须严格遵循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合法合规。
(二)保密管理要求
参选机构及其项目团队须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信息、供应商信息及其他涉密内容承担永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传播或使用相关保密信息。保密义务自合作启动之日起,持续至采购人书面同意信息公开为止。
(三)纪律管理要求
参选机构及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行贿、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2.不得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3.不得“量身定制”评审标准,干预公平竞争;
4.不得泄露应保密的采购信息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得向评审委员会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得私下接触专家,不得透露评审过程或结果;
6.严禁与供应商串通投标,不得收受财物或参与影响公正性的活动;
7.不得无原则迎合采购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应坚守专业立场,及时提出合规建议;
8.杜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参选资格条件
1.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截图);
2.备案齐全: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须提供备案截图);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持有政府采购相关培训证书;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证明;
4.无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遴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主体资格合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代理资质(须提供复印件);
6.履约能力充足: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五、报名资料及递交要求
(一)报名资料清单
响应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选资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2.《云浮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参选函》《代理服务承诺函》等附件材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同类业绩:2025年度曾承担同类采购代理项目,须提供代理合同及招标公告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5.服务方案可行:须提交详尽的招标代理服务方案,涵盖服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处理机制;
6.询问、质疑、投诉处理方案:须提供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方案,体现完善的预防与应对机制;
7.报价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明确收费标准及折扣率,并承诺服务期内按本次报价的标准收费)。
(二)资料装订与密封
所有资料须整理成册,一式三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分别密封。密封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至2026年3月30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屏峰路1号云浮市妇幼保健院运营部。
联系人:符老师/岑老师
联系电话:0766-8868805
六、其他说明
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料准备与递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云浮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
2.参选函
3.代理服务承诺函
云浮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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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营部
编辑:院办
审核:李金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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