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缴费须知
一、患者在医生就诊处看诊,医生完成就诊后开出电子处方、指引单交给患者,患者凭电子处方、指引单到门诊收费处缴费。
二、收款员接到患者电子处方、指引单,在系统中录入处方号核对患者个人信息和处方单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提示患者按收费对外显示屏上的金额交费。
三、收款员询问患者付款方式,完成缴费后收款员打印门诊收据给患者。
四、需要进行检验项目检查的患者请到导诊处打印条形码。
五、当发生退费时,患者凭医生签名确认的处方单和门诊收据到收款处办理退费手续。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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