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妇幼保健院张小庄院长(右二)、市卫生局李万程局长(左二)、 林锡游副局长(左一)及市妇幼保健院黎国强院长(右一)参加本次会议
为稳步推进我市妇幼安康工程,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云浮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10年1月正式启动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010年1月12日在市卫生局召开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协调会议暨培训班。参加会议和培训班的有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和防保(业务)股长、妇幼保健院(所)长,开展产科业务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分管院长和妇产科、儿科、检验科负责人等共100多人。
此次协调会议和培训班,得到了市委、市府、省妇幼保健院、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妇幼保健院的专家还讲授了新生儿疾病筛查课程。会上,省妇幼保健院院长张小庄和市卫生局局长李万程作了重要讲话,对全面铺开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提出了要求。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和筛查质量,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治儿童智力低下、疾病性智力伤残和听力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至2012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
我院院长黎国强介绍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目前我市开展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和听力障碍。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听力筛查时间为出生24-72小时进行初筛,未通过者于42天内进行复筛。不具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新生儿听力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及听力筛查。
云浮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同时作为市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全市该项工作的业务管理培训、指导、质控、信息管理等工作。为确保完成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目标任务,促进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卫生局疾控科、市妇幼保健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督导及培训。通过我们的努力,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将得到进一步推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和筛查率将会逐步提高,为降低我市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作出贡献。
保健部:徐志兵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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