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12564.19万元,比上年上升了12.42%。其中本年业务收入10833.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7.22万元,增长91.07%主要变动情况:一是本年增加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管理项目资金214.42万元,二是增加了牙病防治项目资金9万元,三是增加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14.18万元,四是增加了出生缺陷综合建设中心资金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10833.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6.26万元,增长5.72 %主要变动情况:一是门诊医疗收入3992万元,比2016年增幅6.81%;二是住院医疗收入4406万元,比2016年增幅4.11%。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184.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53万元,增长53.86%主要变动情况:一是职工食堂收入33万元,二是接受捐赠收入25万元,三是生育津贴收入49.1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总支出1304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59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840.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4 万元,增长0.48%,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人员的增加导致的。二是职业年金的购买导致的。三是业务增长导致的。
2.项目支出675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1.67万元,增长5.83%,主要变动情况是出生缺陷综合建设中心项目支出导致的。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7.22万元,增长120.96%;主要变动情况:本年增加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管理项目资金214.42万元、牙病防治项目资金9万元、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资金14.18万元、出生缺陷综合建设中心资金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59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2.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9.82万元,增长3.33%;主要变动情况出生缺陷综合建设中心项目支出导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上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7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7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工出差、外出办事、会议、学习等;医院组织的义诊,授课,帮扶等活动;接送省内专家到我院进行学术会议、会诊等工作。(如其他用车数量为0,则不显示);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度我部门组织对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9%。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方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6.988万元,完成预算的69.8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育龄人群地中海贫血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0%,通过胎儿地贫产前诊断2016年共减少26例重型地贫胎儿出生;二是提高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地贫产前筛查诊断知识和技能培训覆盖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仍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地贫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工作态度不够负责,对孕妇地贫筛查项目不够重视,没有将地贫筛查列入孕期常规检测项目中。;二是地贫知识知晓率80%,但仍有部分确诊同型地贫基因携带的夫妇不重视胎儿地贫产前诊断,存在侥幸心理或者害怕产前诊断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和健康宣传。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地贫防控技术水平;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地贫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教育,逐步提高群众地贫防控知识知晓率。;二是加大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达到地中海贫血防控信息数字化管理的目的,全面提供快速、通畅、准确的信息。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心2017年没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中心2017年开展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方向项目绩效评价由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评价, 并在市财政部门予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必填)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必填)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必填)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必填)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必填)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必填)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必填)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必填)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必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必填)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必填)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必填)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必填)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必填)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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